各潜在影视公司:
在30年院庆之际,中心拟以喜庆、节俭、务实、励志的原则拍摄制作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建院30周年院史纪录片,现根据《广元市2016-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》,自行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采购,请符合条件的公司积极参加投标,按时回函。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:
一、请各投标公司将投标报价回函表装订密封,封面公司名称需加盖公章、法人签字盖章后送交(专人送达),投标递交截止时间:务必于2017年10月4日下午16:00点前送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宣传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,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:
1、封面、目录(标明页码)、投标报价一览表;
2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加盖鲜章)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;
3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以委托人名义投标的,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;
4、投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;
(注: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,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投标无效。)
三、投标要求
(一)投标人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要求,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。
(二)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三)投标人近三年拍摄过市级以上专题片或纪录片;
(四)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;
注:公司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恶意提供伪劣、弄虚作假的相关材料谋取中标的,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。
四、拍摄制作要求
1.时长约30分钟;
2.超高清画质,HD 16:9 1920*1080P格式;
3.大气、唯美、严谨、创新,具有震撼力、吸引力;
4.用事实说话,充分运用画面、图表、三维动画等形式;
5.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制作并提交医院初审。
五、成交原则
经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,以综合评定结果作为成交公司。
六、中标通知
评审结束后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评审结果公告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中标公司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来院签订合同。未中标的公司不再另行通知,敬请谅解。
七、联系方式
集中采购机构: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
电话及传真:0839-3451422。
手 机:13881249116
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
2017年9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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