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潜在供应商:
为加强医用高值耗材供应环节的管理,我院拟通过自主报名、择优确定的方式确定2017年度高值耗材集中供应商2家,诚邀川渝供应商参与。
一、比选项目:医疗高值耗材集中供应。
二、项目简介:
对我院现用医用高值耗材集中优质配送的办法进行参与。
三、供应商条件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、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、近三年内参与商及其现任法人、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;
7、参与人须出具符合国家要求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;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;
8、企业应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,并能实现购、储、销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。建立购销单位、经营品种数据库,在本地具有耗材储备库房;
9、参与人需属于四川省集中挂网供应商,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;
10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参与文件要求:
(一)配送范围:参与人按照医院临床医疗实际需要进行医疗高值耗材目录编制,确定配送品种、配送范围,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产品授权;
(二)配送价格:
1.挂网产品:不高于四川省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上个月最低采购价;
2.非挂网产品(现有品种):不高于本地医院的最低供货价格;
3.非挂网产品(新增品种):不高于采购人本地医院的最低价。
(三)供应方案:参与人按照三甲医院供货方式编制详细供货方案。
1.响应时间:参与人在收到采购计划后,二个工作日内将耗材送到甲方使用科室。如遇紧急耗材配送,常规产品在收到采购计划后1小时内送到指定科室;非常规产品,在3个工作日内,满足医院需求;
2.耗材调换:参与人负责对近效期、破损物品及时调换并制定详细方案;
3.耗材退货:不合格产品、药监部门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器械耗材,参与人如数退货:器械耗材到期前六个月未销完的,参与人负责退换货;
4.耗材质量:参与人供应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,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并制定详细的可追溯的方案;
5.详细的物流配送方案;
6.相关软件的支持。
(四)中标公司应向医院缴纳不低于上年采购金额50%的质保金。
五、截止时间:2017年7月 25日17时,过时不予受理。
联 系人:吴老师、李老师
电 话: 13881209423、18783450456
地 址:广元市经开区利州西路二段92号
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
2017年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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